Blizzard Entertainment 商標使用條款
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暴雪”)為下述商標(“暴雪商標”)的所有人。暴雪在您遵守下述使用準則的條件下授予您使用暴雪商標的權利。
商標使用準則:
- 暴雪商標僅限於下述情況被使用:(1)Blizzard.com 法律文件中有關用戶提交內容所述之情況; 以及(2)相關活動所適用的之暴雪政策(“活動政策”)已明確載明您有權根據該政策使用暴雪商標。例如:支持者網站、社群電競比賽授權, 以及自訂遊戲使用政策, 均允許根據此商標使用準則使用暴雪商標。
- 除活動政策另外允許外, 您對暴雪商標的使用僅限於非商業目的。
- 暴雪商標僅限用於高品質之資料(如:網站、自訂遊戲等)。
- 暴雪商標第一次出現在您的資料中時, 您必須使用正確的商標標記(™、®), 例如:暴雪®。
- 您應當在您使用暴雪商標的同時提供相關文字聲明(如下述)確認暴雪對暴雪商標的所有權。
- 在您使用星海爭霸英文商標(StarCraft)時應大寫字母“C”。
- 您不能:
- 除調整整體尺寸外, 對暴雪商標進行任何變更;
- 修改、變更或使用暴雪商標或標識, 造成暴雪或其遊戲與其他商標、遊戲或遊戲開發商/發行商的混淆, 或有混淆誤認之虞。
- 以複數或所有格之形式使用暴雪商標;
- 在服裝、產品、玩具或其他商品上使用與暴雪商標或標識或任何與之相似有造成混淆之虞的標識;
- 將暴雪商標與您的名字或其他任何商標或商品名字聯合使用, 例如:“Acme Warcraft”。
- 您不得以詐欺、有害、粗鄙或詆毀他人之方式使用暴雪商標。
- 您不得在含有色情、賭博或其他非法活動內容或廣告的網站上展示或使用暴雪商標。
- 在您網站首頁的網址中使用暴雪商標;
- 使用 WCS 世界盃聯賽標識, 除非您已與暴雪簽署 WCS 世界盃聯賽的比賽協議;
- 以含有暴雪商標或其任何變化之名稱提出產品、服務或其他商標註冊申請;
- 以暴雪認為非法、誤導、破壞名譽、粗鄙、侵害、侵權、詆毀他人、濫用、或其他暴雪不予認可或認為不恰當的方式使用暴雪商標。
- 除非取得暴雪書面授權, 以暗示與暴雪有關係、或受贊助、或被認可等任何方式使用暴雪商標。
- 自訂遊戲之特別使用準則:
- 下述商標僅限於自訂遊戲使用:Blizzard ®、魔獸爭霸®、星海爭霸®、暗黑破壞神®及爐石戰記®
- 請不要在您的地圖標題中單獨使用暴雪商標, 例如:暗黑破壞神。
- 如您的地圖中有聲明部分, 您必須確認暴雪對暴雪商標的所有權, 例如:“暴雪是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
暴雪商標使用之商標及文字聲明
Blizzard Entertainment®
Blizzard Entertainment 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Diablo®
Diablo 和暗黑破壞神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Diablo® II
Diablo 和暗黑破壞神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Diablo® II: Lord of Destruction™
Diablo 和暗黑破壞神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Diablo® III
Diablo 和暗黑破壞神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Diablo® III: Reaper of Souls®
奪魂之鐮、Reaper of Souls、Diablo 和暗黑破壞神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Hearthstone®
《爐石戰記》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Inc.)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Heroes of the Storm®
Heroes of the Storm 和暴雪英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Overwatch®
Overwatch 和鬥陣特攻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
StarCraft®
StarCraft 和星海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StarCraft®: Wings of Liberty™
StarCraft、Wings of Liberty 和星海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StarCraft®: Heart of the Swarm™
StarCraft、Heart of the Swarm、蟲族之心和星海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StarCraft®: Legacy of the Void®
Legacy of the Void、虛空之遺、StarCraft 和星海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arcraft®: Orcs and Humans
Warcraft: Orcs and Humans、Warcraft 和魔獸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arcraft® II: Tides of Darkness
Warcraft II: Tides of Darkness、Warcraft 和魔獸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arcraft® II: Beyond the Dark Portal
Warcraft II: Beyond the Dark Portal、Warcraft 和魔獸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arcraft® III: Reign of Chaos™
Warcraft III: Reign of Chaos、Warcraft 和魔獸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arcraft® III: The Frozen Throne®
Warcraft III: The Frozen Throne、Warcraft 和魔獸爭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 和魔獸、魔獸世界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The Burning Crusade®
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The Burning Crusade 和魔獸世界、魔獸、燃燒的遠征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Wrath of the Lich King®
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Wrath of the Lich King 和魔獸世界、魔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Cataclysm®
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Cataclysm 和魔獸世界、魔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Mists of Pandaria®
Mists of Pandaria、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 和魔獸世界、魔獸、潘達利亞之謎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Warlords of Draenor®
Warlords of Draenor、德拉諾之霸、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 和魔獸世界、魔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Legion®
Legion、軍臨天下、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 和魔獸世界、魔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World of Warcraft®: Battle for Azeroth™
Battle for Azeroth、決戰艾澤拉斯、World of Warcraft、Warcraft 和魔獸世界、魔獸是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暴雪之商標權: 您對暴雪商標之使用, 不論為整體或部分之使用, 您承認暴雪是該商標唯一之所有權人, 且您不會以任何行為妨礙暴雪之商標權利。您因使用任何暴雪商標所產生之商譽, 其利益均由暴雪獨享, 或歸暴雪所有。最後, 除本準則所允許使用暴雪商標之有限權利外, 您理解並同意您並未被默示或明示地授予任何其他形式使用暴雪商標之權利。
暴雪得在任何時間由其自行決定撤回對暴雪商標使用之同意。